职业资格证太多了,我们选其中含金量最高的一类进行分析。就是35项准入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准入资格”)。
设立准入资格的部门共有21个,除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外,其他均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这些准入资格中,有的只有一个类别,有的类别里面又分了小类,小类里面又分了专业。为了方便,用大类和细分类两种方式进行统计。细分类就是把大类中包含的所有内容,拆成单独的一个不能再划分个体。
按大类分,住建部有7个种类,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有3个种类,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各有2个种类,其余12个单位各有1个种类。
按细分类分,住建部有29个种类;国家卫生健康委有5个种类;市场监管总局有4个种类;生态环境部有3个种类;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各有2个种类,其余9家单位各有1个种类。住建部的种类占到了总种类的44%。
这其中,还没有包括从住建部转出的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城乡规划,若把它们也列入住建部的名下,住建部的种类是32个,占总种类的48%。
住建部设立的准入资格撑起了整个国家全部准入资格的半壁江山。
住建部是中国注册证书的摇篮。
各部门设立的准入资格统计表
部门
类别
大类
细分类
备注
教育部(1/1)
教师资格
1
1
应急管理部(2/2)
注册消防工程师
1
1
人社部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1
司法部(2/2)
法律职业资格
1
1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
1
1
财政部(1/1)
注册会计师
1
1
生态环境部(3/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1
1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1
1
国家能源局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1
1
人社部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2)
注册建筑师
1
2
住房城乡建设部(5/28)
监理工程师
1
1
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
房地产估价师
1
1
自然资源部、人社部
造价工程师
1
1
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
建造师
1
4
人社部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
21
人社部
交通运输部(2/2)
注册验船师
1
1
人社部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1
1
农业部
农业农村部(1/2)
兽医资格
1
2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1/1)
拍卖师
1
1
文化和旅游部(2/2)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1
1
导游资格
1
1
国家卫生健康委(3/5)
医生资格
1
3
护士执业资格
1
1
人社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1
1
海关总署(1/1)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1
1
市场监管总局(2/2)
注册设备监理师
1
1
人社部
注册计量师
1
1
广电总局(1/1)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1
1
国家新闻出版署(1/1)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1
1
国家药监局(1/1)
执业药师
1
1
人社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1/1)
专利代理人
1
1
自然资源部(2/2)
注册测绘师
1
1
人社部
注册城乡规划师
1
1
人社部、行业协会
中国民航局(1/4)
航空人员资格
1
4
市场监管总局(1/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1
1
住建部设立的准入资格统计表
序号
名称
部门
依据
1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2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3
房地产估价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4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5
注册城乡规划师
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行业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6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
将上表中住建部的所有的准入资格按细分类列出,共有32类。明细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移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水土保持)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未实施)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地方组织)、一级临时建造师(过渡期)、二级临时建造师(过渡期)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03
一个注册师制度的实施,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建立(发布)执业资格制度、特许注册、考核认定、批准收取考务费、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续期注册及实施执业制度。关于这几个环节,结合具体的类别进行一下说明。
1.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注册城市规划师4个类别实施了特许注册。
2.注册监理师是唯一一个实施了注册但是尚未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注册师类别。2019年3月11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综函〔2019〕9号)中,其中有一项工作是,制订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健全监理工程师制度。
3.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至今尚未组织考试。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尚未实施注册。
5.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建造师实施了执业制度。注册师必须在相关文件上进行签字盖章。
住建部这个这个摇篮,诞生了32个孩子。
如果把建立(发布)执业资格制度当做出生,把实施执业制度当做长大成人。
从1994年住建部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注册建筑师)到2019年已经经历了25年。25年生了32个孩子,其中,只有4个孩子(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建造师)长大成人;有4个孩子(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仍处于婴幼儿阶段。不幸的是,32个孩子中还有一个患有先天疾病,注册监理师至今尚未建立执业资格制度。
所以,生是一回事,成长又是一回事。
住建部设立的准入资格各个环节实施情况
序号
名称
时间
制度
特许
认定
考试
注册
执业
1
注册建筑师
940921
建设[94]第598号
一级94年
一级95年二级96年
一级95年11月11/14日二级96年3月16日/17日
96年12月
97年1月1日
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970901
建设[97]222号
98年
一级97年
一级97年二级99年11月7日
99年1月1日
00年1月1日
3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020408
人发[02]35号
02年
02年
02年9月21/22日
05年
09年9月1日
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030327
人发[03]24号
×
03年
05年12月22/23日
10年4月1日
×
5
注册电气工程师
030327
人发[03]25号
×
03年
2005年12月22/23日
10年4月1日
×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030327
人发[03]26号
×
03年
2005年12月22/23日
10年4月1日
×
7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
030331
人发[03]27号
×
03年
2005年12月22/23日
×
×
8
注册环保工程师
050713
国人部发〔2005〕56号
×
05年
2006年9月23/24日
×
×
9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051013
国人部发〔2005〕84号
×
05年
×
×
×
10
注册冶金工程师
051013
国人部发〔2005〕85号
×
05年
×
×
×
11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051013
国人部发〔2005〕86号
×
05年
×
×
×
12
注册机械工程师
051013
国人部发〔2005〕87号
×
05年
×
×
×
13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050714
国人部发〔2005〕58号
×
05年
06年9月23/24日
×
×
14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070202
国人部发〔2007〕18号
×
07年
19年10月19/20日
×
×
15
监理工程师
×
×
92年
97年3月29/30日
06年5月
×
16
造价工程师
960826
人发[96]77号
×
96年
98年10月10/11日
02年
×
17
注册城市规划师
990407
人发[99]39号
99年
99年
00年10月14/15日
05年
×
18
建造师
021205
人发[02]111号
×
一级04年
05年3月12/13日
07年
080226
19
房地产估价师
950322
建房字[1995]147号
×
93年
95年9月5/6日
98年
×
04
住建部等七个国家部委联合开展“挂证”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是要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违法行为,除了经济利益的因素外,还有一个因素是“挂证”人的工作单位不是合规的注册师注册单位。各种注册师应该注册或在哪些单位执业呢?
迄今为止,实施注册的注册师一共有7类,其中有4类实施了执业制度。
启动注册的种类有: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
实施执业制度的种类有: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建造师。
启动注册的注册师,可以进行注册的单位性质、注册周期及注册/执业年龄要求见下表。
住建部实施注册和职业的准入资格情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主管
注册有效期
年龄
1
注册建筑师(一、二级)
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年
执业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二级)
只能受聘于一个设计单位执业,注册单位同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要求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行政许可)
3年
执业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岁,个别年龄达到70岁,身体状况良好、能完全胜任工作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由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受聘执业
3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必须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检测、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方能执业
注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岁。对超过70岁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部门原则上不再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个别年龄达到70岁,但身体状况良好、能完全胜任工作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继续受聘执业
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其中一个单位
5
注册电气工程师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7
监理工程师
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行政许可)
3年
超过65周岁不予注册
8
造价工程师
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行政许可)
4年
9
注册城市规划师
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凭据资格证书申请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作为城乡规划执业资格的凭据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3年
10
建造师
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行政许可)
3年
超过65周岁不予注册
11
房地产估价师
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行政许可)
3年
超过65周岁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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