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经·第二十六章 评析
在二章中,老子举出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这些范畴;十三章中举出庞辱;本章又举出动静、重轻的范畴加以论述,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反映。他揭示出事物存在是互相依存的,而不是孤立的,说明他确实看到客观现象和思想现象中,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存在于一切过程之中。然而,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不彻底的。例如任继愈说:“动与静的矛盾,应当把动看做是绝对的,起决定作用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老子虽然也接触到动静的关系,但他把矛盾的主要方面弄颠倒了,也就是把事物性质弄颠倒了。因此,他把静看做起主要作用的方面。所以老子的辩证法是消极的,是不彻底的,有形而上学因素。这种宇宙观和他所代表的没落阶级的立场完全相适应。”(《老子新译》)这个批评,点中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局限性。